今天一哥們說(注冊美國商標還分主薄和副薄申請,這兩個有什么區(qū)別呢?)

2022-05-30 13:50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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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簿注冊和副簿注冊的區(qū)別:
依據(jù)《蘭哈姆法》,生產者或銷售者的商品商標或服務商標指定的商品或服務能夠辨別商品或服務的生產者和銷售者,并將生產者或銷售者的商品或服務與其他人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相區(qū)分的,有資格申請主簿商標。與此不同的是,商標不具有《蘭哈姆法》規(guī)定的以上功能,而是僅僅具有“區(qū)分申請人的商品或服務”的功能,可以申請副簿注冊。也就是說,主簿注冊既能區(qū)分商品或服務的來源,還能區(qū)分申請人的商品或服務。而副簿注冊僅能起到區(qū)分后者的作用。
另外,美國商標法規(guī)定以下文字、符號或標記不準作為商標注冊:不道德的或違反公共秩序的標記;與國際公約及美國法律所禁用的一些國旗、國徽、國際組織標志相同或相似的標記;未經本人同意而使用在世人姓名或肖像的標記;可能在市場上引起混淆的標記;說明性的標記或該說明與商品內容不符的標記,包括地名與產地不同的地名標記、美國常用的姓等。
但是,前四種標記是絕對排斥在注冊簿之外的;對第五種標記,如果經審查認為它具有將一企業(yè)的產品與其他企業(yè)的產品相區(qū)別的功能,則可以批準在副簿注冊。在副簿注冊的商標,如果經過連續(xù)5年使用證明它完全具備注冊商標條件,則有可能上升到主簿中去。因此,副簿相當于準注冊簿。
主簿注冊有異議公告程序,任何人如果認為公告商標的注冊會使其利益受到損害的話,可以自該商標在官方公報上公告之日起30日內向美國審判上訴委員會提交異議書。而副簿注冊沒有異議公告程序,但是有商標撤銷公告程序,同樣公告在官方公報上。任何人如果認為該副簿注冊損害了其利益,可以對該副簿注冊提出撤銷。
申請人申請主簿注冊,主要基于4種基礎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出申請:第一、實際使用,即欲申請的商標在提交注冊申請以前已經在美國使用。第二、意圖使用,即欲申請的商標在提交注冊申請時還沒有在美國使用,但是必須有誠意將來在美國商業(yè)中使用該商標。依據(jù)美國商標法第一條(d)規(guī)定,申請人最晚必須在核準通知簽發(fā)之日起3年內使用該申請的商標并遞交使用聲明,否則該商標申請將被撤銷。第三、基于國外注冊,即與美國有條約關系的國家的國民可以基于其商標在國內注冊而在美國提交商標注冊申請。第四、基于國外申請或稱國外優(yōu)先權,即巴黎公約成員國的國民在國內申請?zhí)峤恢掌鸬?個月內可以基于國內申請在美國申請優(yōu)先權?;趦?yōu)先權提交的申請需在官方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供國內注冊證明。
而副簿注冊只有一種申請基礎,即必須基于實際使用,也就是說該商標必須已經在美國商業(yè)上合法地使用才能申請副簿注冊。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商標只要以“實際使用”為基礎,可以同時申請主簿注冊和副簿注冊。除此之外的以上3種基礎,只能申請主簿注冊。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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