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分析1.1993年9月9日,自治州舉行州慶十周年文藝晚會。歌星金某應邀參加演出,并演唱了兩首歌曲。當?shù)仉娨暸_為報道這次州慶活動,在現(xiàn)場報道時,也攝進了金某演唱的3個鏡頭。同時在當?shù)仉娨? 臺×州新聞節(jié)目中予以播放。金某認為:電視臺未經其許可,擅自現(xiàn)場直播表演,侵犯了其權利,要求電視臺停止侵權,公開賠禮道歉,并支付報酬1000元,賠償損失2000元。電視臺不承認侵權,認為這純屬新聞報道,拒絕了...
詞曲作者A創(chuàng)作了一首歌曲,歌星B經過A的許可在公開的演 唱會上演唱了這首歌曲。唱片公司C同時經過A和B的許可將B的演唱錄制下 來并制成CD出版。夜總會D購得這張正版CD后未經A、B、C的許可,也未 向其支付報酬即在營業(yè)時間予以播放,詞曲作者A對該作品享有什么權利?(2)歌星B享有什么權利(3)公司C享有什么權利?請問D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如果構成, 侵犯了何者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