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商標可以超過單獨成員國商標嗎?

2022-06-27 10:04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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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商標注冊體系對其成員國商標注冊體系沒有任何影響(包括比、荷、盧商標體系)。企業(yè)可以自由選擇申請單獨成員國商標注冊或歐盟商標注冊,也可以二者都申請。大批現(xiàn)有的、已在成員國獲得注冊的商標仍然有效。是完全依賴歐盟商標的保護,還是同時獲得成員國商標和歐盟商標的雙重保護,則完全取決于商標申請人和所有人的戰(zhàn)略需要。
但是,如果成員國的商標注冊先于歐盟商標的注冊,那么成員國商標享有在先權,反之亦然。成員國的工業(yè)產權局不會主動審查該在先權。只有在先權擁有人可以提出請求,即通過在歐盟商標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異議,或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在歐盟商標注冊后申請其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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