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復審的流程大概是什么?

2022-06-07 14:26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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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復審的流程是:商標注冊申請人自收到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nèi)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四條
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nèi)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jīng)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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